【库存初始数据】取【库存启用期间】数量金额总账中的期初数据,如:库存从5月启用,库存初始数据则取数量金额总账中5月的期初数量和金额,若两者不符,可点击【重算初始数据】。
出现该提示需要去检查账套内涉及需删除的存货明细是否在库存模板有数据,例如录入了库存初始数据、出入库单情况,就需要将该存货明细的数据删除。例如需要将存货明细名称为密封胶删除,系统提示已被【库存】使用,但需要删除该商品
存货收发明细表如需显示金额,可以勾选上【显示金额和单价】的按钮即可查看
打开【设置】→【辅助核算】→【职员】,编辑修改即可。
进入账簿后,点击【工资】菜单,进入工资模块点击【提取个税表工资】,选择税款所属期间,最后点击【确定】按钮,提示“提取成功,提取税期XXXX-XX期工资表至会计期间XXXX-XX期成功”即可。
方式一:进入账套后点击【工资】菜单,进入工资模块,点击【复制上月】按钮,即可成功复制上月工资表数据。
点击【工资】,找到右上角的【更多】→【批量导出】,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需要导出的工资表期间,然后再点击【导出】按钮即可。
点击【报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点击右上角【编辑公式】按钮,出来一个编辑图标,点击编辑公式,输入科目、选择取数规则、时间类型后点击【添加】,点击【确定】即可。
科目名称有重复的会导致【纳税一览表】这里无法显示,需要到【科目】设置检查一下是否有重复的科目。
1、进入账套选择【设置】→【科目】,找到“应交税金”科目点击左方的加号,即可增加相应的下级科目2、新增好明细科目后在【报表】→【纳税一览表】刷新一下界面即可显示。
1、检查会计制度:进入账簿,点【设置】→【系统参数】检查您的会计制度是否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版)”2、做下一步操作前,为了避免操作失误,建议先操作备份账套 进入账套,选择【设置】→【备份与恢复】,点击【开始备份】
提示语的意思是新增/修改科目的名称不能与纳税一览表的科目名称相同 处理的方法是科目名称要修改成不一样的 举例子:在【报表】→【纳税一览表】→【税种】查看到系统已有【应交增值税】名称科目,则新增/修改的科目名称可以换成应交增值税2023
进账套后,在【报表】→【业务活动表】页面,可以筛选需要导出的月份,选择月报或者季报,点击【导出】按钮即可。
表外是指现金流量表项目外的其他的项目数据,点击现金流量表右上角的【调整】按钮,进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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